為加強民政基層服務能力,經報請縣政府同意,決定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鄉(xiāng)鎮(zhèn)敬老院編制外合同制服務性工作人員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人數
鄉(xiāng)鎮(zhèn)敬老院編制外合同制服務人員6名,工作職責主要是對鄉(xiāng)鎮(zhèn)敬老院供養(yǎng)人員開展照料護理、康復訓練、送醫(yī)陪護等服務,實行一年一聘。
二、招聘對象及條件
(一)具有樂安縣戶籍或生源
(二)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;
(三)身體健康;
(四)具備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;
(五)年齡為35周歲以下(含35周歲)即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;助理社會工作師、社會工作師可至40周歲即1979年10月1日內出生。
(六)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、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、受黨紀、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、具有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等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招聘。
三、招考比例: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為2:1。如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按招聘崗位數核減崗位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現場報名(同時進行資格審查)
1.報名時間:2019年10月10日—10月12日8:00-12:00、14:30-17:30。
2.報名地點:樂安縣民政局人秘股
3.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:
(1)身份證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;
(2)本人學歷原件及復印件一份;
(3)學信網學歷認證材料一份;
(4)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張;
(5)個人簡歷一份(紙質版);
(6)其他須提供的資質證書或能力證明等材料。
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,凡發(fā)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,將取消其聘用資格。
(二)領取準考證
考生可在2019年10月15日—10月17日正常上班時間到縣民政局人秘股領取準考證,按準考證上的要求參加考試。
(三)筆試
1.時間及地點:
時間:2019年10月20日(上午9:00-11:00)
地點:樂安縣第四小學
2.筆試內容為《綜合基礎知識》,卷面總分100分。
3.考生應考注意事項??忌鷳{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,并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,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(tǒng)一發(fā)放、回收。
4.違紀處理規(guī)定。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,視情節(jié)嚴重,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、調離考試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。對有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考生,依據相關文件進行處理,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。對于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,取消本次報考資格。上述人員中,觸犯刑律的,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(四)確定擬聘人員
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對象,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擬聘,擬聘人員在樂安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。
(五)體檢
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(yī)院參加健康體檢,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》。
(六)聘用。因政審、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名額空缺時,按筆試成績從高到底依次遞補一次。公示無異議后,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,正式聘用。
五、聘用人員管理
(一)聘用人員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實行合同制管理。樂安縣民政局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聘期1年,試用期為3個月,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,予以解聘。
(二)建立績效考核機制,被聘人員每年進行年度績效考核,具體考核方案由縣民政局確定進行,考核不合格的,不再續(xù)簽,解除合同。
六、聘用待遇
(一)工資待遇
試用期3個月,試用期間工資為樂安縣最低工資標準(2019年樂安縣最低工資標準為1470元);試用期滿后工資為樂安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.5倍,并隨樂安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而調整。
(二)社會保障
1.社會養(yǎng)老保險:聘用人員按當年城鎮(zhèn)企業(yè)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最低基數繳納。
2.按規(guī)定參加醫(yī)療、工傷、失業(yè)、生育保險。
樂安縣民政局樂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9年9月25日